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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简报

   发布时间:2015-11-09

 

  2012年第13期

                                                                                  

中国残联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

和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148期                   

 

2012年08月27日 



辽宁省铁岭市加快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

 

  2010年,辽宁省将铁岭市确定为全省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工作先行试验区。两年多来,铁岭市结合当地实际,创新工作思路,注重科学发展,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呈现了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残疾人生活状况得到显著改善。

  一、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显著提高。按照普惠与特惠相结合的原则,铁岭市出台了一系列残疾人保障政策,使残疾人生活水平明显提高。一是加强残疾人生活救助力度。铁岭市不断扩大残疾人救助范围,提高了救助标准,普遍落实了“对已享受低保救助的残疾人,按当地最低生活标准上浮20%的比例”,对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的特殊困难家庭和低收入家庭普遍放宽了进入低保的条件,实现应保尽保。调兵山市还将进入特教学校的学生全部纳入低保范围,解决了残疾学生就学困难的问题。二是加强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资助力度。铁岭市提出重度残疾人参加最低标准养老保险,政府代缴比例由80%提高至100%,调兵山市已率先实现这一政策。各地结合实际,对城镇重度残疾人参加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实行政府部分代缴,并将9类残疾人康复项目纳入医疗保险范围,调兵山市规定市内各医疗卫生机构对就医的残疾人免收挂号费,大型设备检查和手术费减收40%。三是加强贫困残疾人住房保障力度。将住房困难的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纳入城市住房保障和城乡住房救助制度,残疾人生活环境得到较大改善。开原市在廉租住房保障上对残疾人按照残疾类别进行加分,使残疾人享受到极大的优惠,共为286户农村残疾人和78户城镇残疾人解决住房问题,入住面积均达到50平方米以上。

  二、残疾人康复服务平台逐步完善。铁岭市下大力气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平台建设,残疾人康复中心列入“十二五”中央投资储备项目,规划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总投资1600万元。阳光聋儿语言康复中心已有100多名聋儿经语训后进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入普小率达到80%以上。各县区积极整合社区卫生资源,完善残疾人社区康复机制,成功创建5个省级社区康复示范区,初步建立了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

  三、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快速发展。依托各类福利机构,铁岭市建设了多元化的残疾人托养机构。全市已有托养机构5所,450名残疾人享受到托养服务。在开原市,残疾人在沁春园老年康乐中心享受到家庭般的托养照料,该中心针对残疾人特殊性、多样性、类别化需求,专门设立了生活照管、文化娱乐、心理疏导、体育健身等综合性日间照料服务,残疾人的生活质量普遍提高,生活信心显著增强。

  四、残疾人就业帮扶力度不断增强。铁岭市将残疾人扶贫就业工作纳入政府工作大局,依法推进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鼓励和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通过各种形式安置残疾人就业478人。通过培训农村残疾人种植、养殖技术来拓宽残疾人的就业门路。调兵山市天丰养殖场建立了300平方米残疾人培训中心,免费向残疾人传授技术要领和养殖方法,并无偿提供幼驴,扶持280名残疾人饲养肉驴,使90多户残疾家庭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为残疾人创业打造了良好平台。

  五、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扎实推进。近几年来,铁岭市在重视县(市、区)残联建设的同时,着力推进乡(镇、街道)、社区(村)残联组织和志愿者队伍建设,为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各项任务目标的落实奠定基础。开原市21个乡(镇、街道)残联全部配备了副科级专职理事长并享受残疾人特教津贴;全市所有的县(市、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均通过公开选聘的方式配备了残疾人专职委员。清河区落实了残疾人专职委员每人每月补贴200元的工作待遇,建立健全志愿者助残工作机制,使残疾人工作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