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和《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近年来,市残联采取多种措施,大力做好残疾人劳动就业政策优惠和扶持保护等工作,促进残疾人劳动就业。
一、依法开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依据《残疾人就业条例》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法规,按在职职工总数1.5%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履行缴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义务,对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等9036家用人单位进行了残疾人劳动就业年审,全市安排残疾人就业2277名。2015年至今,累计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6787人次。
二、开展扶持残疾人创业就业服务。对符合条件自主创业并取得《营业执照》的残疾人,按每人5000元给予一次性扶持;对符合条件进入市场从事个体经营或由乡镇(街道)、社区安排在社区内从事个体经营或便民服务的残疾人,按每人2000元给予一次性扶持;对符合条件农村自主创业发展禽畜养殖业或种植业的残疾人,按每人5000元给予一次性扶持。2015年至今,共扶持了100名残疾人创业就业,资金达50万元。
三、搭建残疾人就业平台。2015年至今,全市共举办残疾人就业招聘会34场,为残疾人提供了900多个就业岗位,对1000多名失业和求职者免费登记和推荐就业。
四、开发公益性岗位。已将全市104名乡镇(街道)的残疾人专职委员纳入了公益性岗位,将1572名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列入公益岗位工作补贴。
五、开展辅助性就业。全市已建社区康园中心47个,2017年新建社区康园中心10个,年底前,共可提供1000多个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岗位。
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15年至今,免费为1382名残疾人开展美容美发、盲人保健按摩、初级面点、电子商务以及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等,有力地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